各市(州)党委和人民政府,省直各部门: 经省委、省政府同意,现将《关于畅通南向通道深化南向开放合作的实施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9日